昨日下午,茂縣太平鄉的趙軍(化名)來到北川縣交警大隊,履行自己4天前的承諾,接受交警的拘留處罰。原來,15日下午,21歲的趙軍持假證駕駛貨車,被交警查獲,並作出了行政拘留10天的處罰。但是,趙軍婚期定在17日,交警向當地核實後,決定在結婚後執行。
  15日16時許,北川交警大隊禹里中隊民警在302省道巡邏執勤,在檢查一輛貨車時,發現駕駛人趙軍出示了一本做工非常粗糙的B2駕駛證,民警未能查到駕駛證檔案記錄。正當民警打算進一步詢問時,趙軍卻跑進樹林里躲了起來。在樹林里一塊岩石背後找到趙軍後,民警告訴他,他所持的是一本假證,一是將沒收證件、暫扣車輛,同時給予他拘留10日和罰款處理。
  隨後,趙軍向民警透露實情,因為害怕考試,去年他花了3000多元在一熟人處“買”了這本駕駛證,並不知道是假的。他再三請求民警一定不能拘留他,“我17日結婚,喜宴早定下來了,請柬也都送了,要是被拘留了,婚禮肯定就沒法辦了。”
  民警立即與趙軍父親取得聯繫,並多方查證,得知趙軍確實在17日要舉行婚禮。“考慮到他的特殊情況,對他採取了拘留暫緩執行的方式,等他婚禮後再來接受處理。”北川交警大隊相關負責人介紹。昨日是趙軍婚後的第3天,一大早,他就趕車到交警大隊接受處罰。
  李遠梅 成都商報記者 湯小均
(原標題:持假證駕車要拘10天 特許準新郎婚後執行)
(編輯:SN098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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